提供商以及他们将在多大程度上处理数据提供的个人数据。引入额外的安全措施当然是在必要的情况下有时可能会发生由于第三国不符合适当要求而导致数据无法传输的情况。因此数据主体的权利可能会受到侵犯。然而有一种保护数据的方法可以避免与数据传输相关的可能障碍。欧洲经济区以外国家地区的服务器上并且该国家地区的执法机构可能违反的要求访问该数据则我们不应将个人数据传输到该服务器。然而当数据被加密并且只有我们在欧洲拥有访问此类数据的解密密钥。
时这将成为可能。换句话说无论是第三国的服务器服 海外亚洲数据 务提供商还是该国的执法机构都无法有效读取数据。我在这里提到加密是因为它是最常提到的保护此类数据的方法。让我们记住这种加密应该是端到端加密第三国的数据存储服务提供商不应该能够自行解密。重要的是指出仅基于组织程序和保障措施的额外安全措施很少发生。满足这些。

要求后我们就可以从此时开始传输数据了。获得监管机构的任何许可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监管机构的额外授权才能进行传输。这不是常见情况一般来说单独使用标准合同条款不需要获得额外的许可除非我们想自己准备类似的合同。但例如具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应该被这样的监管机构接受。持续评估数据传输的可能变化和正确性指示我们应不时验证是否仍允许进行数据处理。这尤其适用于数据接收者所在的第三国法律发生变化的情况。重要的是强调这应该定期适当的时间间隔进行。与根据指南进行的所有。